各成员单位:
为保障协会工作和相关活动的正常开展,促进我市环保产业健康发展。根据《盐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》、《盐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 2018年度会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成员单位按下列要求抓紧交纳会费:
一、会费标准
1、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/年;
2、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/年;
3、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/年;
4、其他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元/年;
5、个人会员本着自愿原则,会费缴纳数不限。
二、缴费要求
1、请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2月底前将会费直接汇入协会账户。
2、根据《盐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办法》第三条规定:会员一年以上无故不缴纳会费的,经理事会批准,取消其会员资格,已发协会成员单位证书予以收回。请2017年度会费还未缴纳的单位,务必于2018年2月底前将2017年度会费和 2018年度会费一同汇入协会账户。
三、缴费账户
户 名:盐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青年路支行
账 号:1109 6622 0920 0004 845
四、其他事项
1、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,协会收到成员单位会费后,将及时开具市民政局提供的“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”,并邮寄至汇款单位。
2、本《通知》通过市协会官网(www.ychbxh.com)、微信订阅号、公共电子邮箱([email protected])和各会员单位电子邮箱发布;
3、本《通知》可在市环保产业协会官网(www.ychbxh.com)、公共电子邮箱([email protected],密码yc1234)内下载;
4、联系人:陆 悦 13515130822
特此通知。
盐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2018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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